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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女士,纽约“效率很高,全程保持沟通。办理过程透明可追踪,非常放心。下次还会选择他们的服务。”
— 陈先生,加州Q1签证: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2签证: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大部分华人通常申请 Q2 (查看Q2)
1)孩子出生纸三级认证一份;
2)儿童寄养委托书两份(其中一份领事馆留底);
另外,出生时父母双方必须一方持美国绿卡,才可以申请办理Q1签证。
一、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内容包含:
2. 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
3.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除以上相关补充材料,还须一些基本材料,相关情况与问题,请致电我们的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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